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这既是新形势、新阶段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对国有资本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动能,资金需求大、回报周期长且大都为前沿技术领域,既对投资机构的实力提出了要求,也需要投资机构长期、坚定的资本支持。
然而,“逐浪”和“逐利”的特性驱使社会资本多热衷在互联网、文化传媒、医疗健康、IT及信息化等“短平快”领域追捧“热点”,半导体、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则较难受到青睐,不敢投、不愿投的现象较为常见。在此背景下,国有资本须切实肩负起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和职责,有效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以实现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创新力的目标。
使国有资本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要素资源
国有资本在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流动的过程中,除可以提供所需资金外,还能够带来技术、人才、信息、行业经验和社会资源网络。同时,国有资本释放出的“光环效应”,能够有效吸引和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和生态要素的聚集,从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推动国有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同联动。应鼓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坚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全产业链布局,以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的关键领域、优势企业集结,补齐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建设的短板。
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市场影响力和要素凝聚力,以“金”纽带促进供应链资源、产业链资源的整合,推动业务之间的有效联动与资源共享,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产品生态链的同频共振。
使国有资本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底层创新资本
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激烈技术变革、高度竞争的成长阶段,一方面多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主体的“轻资产”特征难以适配传统金融产品的支持条件。另一方面尽管社会资本在投资策略上比较激进,但更倾向投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网络服务等行业、变现快的应用层项目以及市场化场景比较明确的技术。这就容易导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底层创新因资金供给不足而夭折。在此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应发挥“天使”投资人的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底层创新注入“强心剂”。
一是引导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层、技术层聚集。如在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应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及顶层技术创新的战略优势,一方面推动国有资本向算法、芯片和数据等产业核心领域集聚,另一方面通过资本运作打破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构建系统集成的创新网络,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
二是引导国有资本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快速落地应用。要有效发挥国有资本“黏合剂”的作用,通过对创新链条供给端和需求端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助推核心技术与产业应用场景的有效对接,加速核心技术在各个垂直行业率先应用示范,破解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难题。
促国有资本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成长性期权
推动国有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机融合,既是适应新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的重要抓手,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这就需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在“保值增值”和“做大做强”的目标与任务下保持耐心、坚定信心,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呼吸、共成长。
一是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实行长周期考核机制。要建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征相适应的分类、差异化考核体系,建立有利于资金长周期运作的激励制度,使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能够有意愿、有动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精耕细作。
二是培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冒险精神、创新精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要摒弃规模和速度情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优先考虑战略目标,而非财务回报。要增强对创新的短期包容性和长期价值创造的充分有效性,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鼓励创业者和研发团队去试错。
三是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识别好项目、真创新的“火眼金睛”本领。要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中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投资、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运用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市场筛选、产业培育、风险分散、资金放大、要素集成及管理增值服务等功能,让国有资本成为检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质量的“炼金石”。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