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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9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营造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环境
张智全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住房租赁市场持续升温,房屋租赁已成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也被纳入了立法议事日程。

近日《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不仅按下了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法治化进程的“快进键”,也意味着住房租赁行业今后将有法可依。

住房租赁看似是租赁双方的小事,实则是关乎“住有所居”的民生大事,其中涉及各方主体的利益博弈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无疑需要完善的法律兜底约束。没有法律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中的各方利益主体不仅权利义务不明,也极有可能使上不得台面的丛林规则大行其道。从这个角度来看,加快立法步伐,是构建公平公正且规范有序住房租赁市场的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国家级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方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不论是对租赁范围、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的界定,还是对押金、租金和佣金的收取与监管,以及对他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等,都作出了细致规定,改变了长期以来租房市场利益主体权利义务不明晰的被动局面,有助于把各方主体的利益博弈规范在法治轨道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对备受关注的“租金贷”与“甲醛房”问题,以及长租公寓“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经营风险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不仅有助于遏制房屋租赁行业“野蛮生长”的种种乱象,更有助于从源头上使住房租赁行业根植于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有效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迎来了良好发展机遇,但种种“成长中的烦恼”也如影随形,涉及住房租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不乏利用住房租赁实施犯罪的行为。

对此,《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除对相关违法行为设置了警告、限期改正等行政责任外,还分别把个人和单位的罚款金额提高至5万元和50万元,并配套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承担赔偿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如此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是在为住房租赁中的不法行为套牢法治“紧箍咒”,有助于清除住房租赁市场中的“污泥浊水”,确保整个住房租赁市场环境风清气正。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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