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指出,“放眼未来,服务业开放合作正日益成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球进入服务经济时代,服务贸易不仅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的关键因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构建更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格局,是加快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目标,是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释放经济转型升级内需潜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大任务。
服务贸易已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焦点
当前,服务贸易正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2010年至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由7.8万亿美元增长至11.9万亿美元,年均名义增长4.8%,是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3%提高至23.8%。有报告预测,到2040年,全球服务贸易在贸易中的占比将提升到50%。
疫情全球大流行加快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疫情加速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由线下向线上转移。线上办公、线上教育、线上医疗、电子商务等线上服务业务高速发展,在带动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促进数字技术在新兴服务贸易领域的应用,实现新兴服务贸易的数字化与智能化。目前,全球服务贸易中有50%以上已经实现数字化;2008年至2018年,全球数字交付贸易出口年均增长5.83%,在服务贸易出口中的占比达到50.15%。未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进一步拓展服务贸易发展空间,并深刻改变全球服务贸易发展形态。
数字革命拓展服务贸易发展空间。一方面,信息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使服务产品生产与消费跨越不可分离的障碍,为服务业全球化和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教育、健康、医疗、文化等传统不可贸易的“服务”逐渐变得可贸易,并逐渐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科技革命为全球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提供技术支撑,众多服务型企业只将核心服务保留,而将非核心服务或中间服务通过服务外包、自然人流动、服务资本的流动等方式进行全球再布局,由此将众多发展中国家纳入全球服务贸易进程中,进一步拓展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空间。
服务贸易成为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焦点。服务贸易在双边、区域贸易投资谈判中的比重逐渐增大,高标准、广覆盖、边境内的服务贸易规则在区域自贸协定中逐步增多。尤其是在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数字服务贸易重要性凸显。未来,围绕跨境数据流动、数据本地化、消费者权益与隐私保护等标准与规则竞争将日趋激烈,高新技术服务也成为部分国家采取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措施的主要领域,加强多边、区域等层面服务规则协调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提升。
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转型
我国服务贸易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推进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转型是大势所趋。
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突出亮点。2014年至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7.8%,是货物贸易增速的2.2倍,是外贸整体增速的1.9倍,在拉动我国外贸平稳增长中作出了重要贡献。2018年以来全球贸易摩擦加剧,世界服务贸易增速显著放缓。同期,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同比增长17.0%,对世界服务出口的贡献率达9.3%;进口同比增长12.3%,对世界服务进口的贡献率达14.9%,成为推动全球服务进口增长的最大贡献者。
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对服务贸易发展提出新要求。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扩大优质服务进口提出多方面的现实需求。比如,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2.6%,占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9%,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服务型消费的快速增长以及扩大优质服务进口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国服务贸易仍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此外,随着我国服务业开放水平不断提升,以及制造业服务化、智能化及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将形成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加快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新格局。首先要尽快补齐服务贸易发展滞后的突出短板,争取到2025年,服务贸易占外贸总额比重由2019年的14.6%提高至20%以上。同时,要明显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在保持制造服务、建筑服务、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优势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等生产性服务贸易以及旅游等生活性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尤其要形成数字服务贸易国际竞争新优势。此外,加快推动多边、区域等层面服务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的协调,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升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以高水平开放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开放环境的支撑。
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进程。在服务业市场开放与服务贸易发展直接融合的背景下,形成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关键在于加快推进服务业市场开放。一是打破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推进垄断行业向社会资本开放与服务业领域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把反垄断尤其是反服务业行政垄断作为市场监管变革的重大举措;二是加快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进程,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探索开展负面清单外无审批试点;三是强化服务业领域的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清理服务业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完善垄断服务业行业价格形成机制。
强化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形成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涉及多方面制度创新。一是加快制定并实行全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议减少和降低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的“边境后”壁垒,对负面清单外的领域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二是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贸易标准等,率先在医疗健康领域引入国际先进标准,在倒逼企业转型的同时,提升服务监管的国际化水平;三是制定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职业资格互认制度,形成服务贸易项下人员自由流动的制度安排。
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形成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一是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形成与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相适应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二是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进程,在提升服务市场一体化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减少限制条件,加快在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培养、资格互认、标准制定等方面加强合作,在拓宽港澳服务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带动广东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发展新格局。三是加快设立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并持续深化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差别化探索,加大压力测试,促进国内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