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密集测评期。作为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一直被视为最具价值的“城市名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创城工作受到各地重视。
据报道,近期个别地方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式”的做法。比如,某市一社区的居民收到文明城市模拟调查问卷,一些选项预先打印好了,全被打上最佳选项的印刷体对勾。居委会对此回应称,这样做是为了引导居民“填好”问卷。此前,有的城市为了改善市容市貌,将一些街区统一撤换门店牌,黑底白字的设计风格让商家和居民都难以接受。还有的城市创城不在平时而在“评时”,上级验收检查时焕然一新,评比结束后退回起点,“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类似“运动式”迎检、创城的倾向应引起高度重视。
文明城市评选,是对一座城市公共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视。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可以说,每一项指标都是各地应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抓实的长效工作,绝非“一阵风”“突击式”迎检就能达到的。
创城不在平时而在“评时”,说到底反映了个别地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导向出现了偏差,没有将文明创建活动与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对接起来。形式主义、“走过场式”的做法既有悖于涵养城市文明的客观规律,也影响文明城市创建的实际成效,还可能影响群众对地方政府部门创城努力的信任与支持,不利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制度化、长效化和常态化。
评选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造福社会、有利于民生的长效工程,不仅可以激发各个城市的创建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将各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创城“备考”的过程,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应确立文明城市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和评选理念,秉持“淡化急功近利,看重长远福祉”的务实态度,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多了解市民的关切,让市民真切感受到“创城为我”,增强全社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
更重要的是,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科学设计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评比工作正本清源。同时,应加大对各地创城过程的督查,切实杜绝“一阵风”“突击式”迎检的不正之风,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