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永华
经常到大型服装超市或品牌服饰专卖店购买服饰的消费者恐怕都有体会,在选中试穿某款品牌服饰时,无论是面料、颜色还是款式,在店内的灯光下和店内镜子面前,都非常称心如意,可一回到家里照镜子或走在自然光线下,怎么看都觉得“不一样了”。实际上,这是“灯光美颜”的效果。据报道,有些“灯光美颜”居然被个别商家用在了生鲜蔬菜、水果甚至是猪肉鱼虾上。
现代商业讲究货真价实,除了不能在品质上掺杂使假之外,卖相也应该保持“素颜”,在店内什么样,在店外的阳光下也应该是什么样。对于某些离水就“打蔫”的蔬菜,在售卖时适当喷洒些水分保持其“鲜活”无可厚非,但依靠灯光作用,对一些蔬菜水果尤其是肉类鱼虾作“灯光美颜”,在卖相上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视觉假象,这种做法有悖诚信经营理念。
由于大多数行为没有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可能陷入监管难的“尴尬”。在笔者看来,管理部门不妨转变思路,在强化质量监管的同时,积极予以引导。一方面,提醒消费者不要被“灯光美颜”蔬菜所蒙蔽,仔细识别蔬菜肉品的“素颜”质量,并加大对识别“灯光美颜”蔬菜的宣传和常识普及。另一方面,加强对生鲜蔬菜商户的诚信经营教育,让商户恪守商业道德,认清依赖“灯光美颜”增强“卖相”的不可持续性,让诚信经营成为商户的自觉行动。此外,有关方面应尽快研究出台菜市场灯光使用规范标准。在法律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菜场实行采光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禁止商贩个体私自加装“生鲜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