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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 毕 玉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之所以能助力“两新一重”建设,在于其能通过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竞争、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分担、按效付费等,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它把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手”紧紧握起来,将政府的资源、信用、监督和社会资本的专业、高效、细致有机结合,合力为老百姓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服务。

目前,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的区域性PPP市场,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银行2018年度PPP采购报告》认定,中国的PPP制度和实践处于世界中上水平。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在PPP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如变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把不具备条件的项目包装成PPP等。只有从严控风险、规范管理、加强创新等多维度持续深化改革,才能进一步加强PPP能效。

首先,要强化监管举措。坚持必要、可承受的财政投入原则,审慎科学决策,健全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防止政府支出责任过多、过重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切实防控假借PPP名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同时,要更加公平透明。要降低门槛、优化流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采购社会资本方,让民营企业看得见、进得去、摸得着。要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充分披露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此外,要注重诚信履约。目前大量PPP项目已进入了付费期,凡是合法合规、达到绩效标准的,政府必须按约定付费。要通过加快PPP立法,加大履约信息公开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方式,不断加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增强契约观念,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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