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中国证监会提出,聚焦“建制度”主线,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
在方法上,要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在具体内容上,重点是加快关键制度创新,补齐制度短板。比如,完善注册制制度规则,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审核注册的质量、效率和透明度。健全市场化法治化退市机制,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稳妥推进交易结算制度改革等。
近年来,科创板、新《证券法》等都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上的重大突破。目前,科创板再融资、减持等关键制度创新在持续深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资本市场改革势头正劲。
“资本市场内部生态主要体现在基础制度上。”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表示,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需要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我国股票市场历史上六次“有干预”的大起大落,既反映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不成熟,又暴露资本市场在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建制度”关键是要解决资本市场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核心是解决引导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问题。
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不稳定、不确定。在此背景下,要坚持全面、辩证、客观、专业看待当前形势,在不确定环境中把握确定性,积累更多发展势能,努力在市场变局中赢得发展新局。具体到建制度,就需要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平稳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地实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改革评估,进一步统筹好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各项改革举措。着力提升融资端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持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和稳定运行;继续深化新三板改革,增强市场吸引力、辐射力和覆盖面。坚持内外双向发力,在投资端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加快落地。
对此,中投公司原总经理屠光绍认为,如果出现制度建设短期效果不明显甚至短期内可能形成利空情形以及制度建设中的不同意见,要有定力来排除干扰。基础性制度是长远性、间接性和渐进性的,虽不如政策那样可以对市场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作用巨大,不能以功利和短视的看法来评价。中国资本市场有其自身特点,在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时,注意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基础性制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其他的规则和政策予以配套,扩大基础性制度的效果。
“注册制是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牛鼻子’,是下一步基础性制度建设的抓手。注册制实行过程中,监管部门应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理事长、证监会原副主席李剑阁表示。
建制度,还要时刻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安青松认为,要稳妥应对相关风险挑战。比如,经济下行期及持续去杠杆压力下产生的“融资泛滥”风险、全方位配套改革中政策措施的“叠加共振”风险、市场化改革的“单兵突进”风险以及放松管制改革取向下的“一放就乱”风险等。
“重点要解决一批制约资本市场做优做强的问题。”国泰君安合规总监张志红表示,这包括引导长期资本投入、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等;此外,还要通过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证券市场活力和创新力;与此同时,加快打造“航母级”券商,为完善和贯彻落实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提供有力抓手。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娴认为,资本市场核心功能是价格发现,但目前我国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效率不高,这主要是由于目前我国做空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对市场主体起到约束作用。她建议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发展做空机制,从而完善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增强市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