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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8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刷单兼职日进斗金? 看似“馅饼”实为陷阱
本报记者 李万祥
王 鹏作(新华社发)

近来,互联网上很多“刷单兼职”平台宣称“手机兼职赚钱,在家就能挣钱”“不限时间地点”,看起来极具诱惑,可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法官提示,其背后往往是诈骗犯罪的陷阱,已有不少人上当受骗,找工作找兼职一定要谨慎。

刷单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很多不法分子层层设下圈套,瞄准的其实是“刷单手”兜里的钱。其通常手段都是利用预先垫资、事后结算方式骗取垫资款,也就是所谓收取本金或押金类诈骗。不法分子以在某些APP帮助刷单挣钱需要垫付本金或加盟刷单团队需要收取押金为由,要求被害人向其银行账户内汇款,在收到钱款后随即删除被害人联系方式并玩消失。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孙文介绍说,在法院审理的“兼职刷单”诈骗案件中,常见作案手段还包括扫描二维码支付型诈骗。不法分子以给淘宝店铺刷单的名义提供操作流程,承诺无需被害人付款、支付页面会有企业代付选项、在输入支付密码后会有短信验证拦截支付,以此降低被害人警惕性,之后在发送所谓的“企业代付码”时要求被害人扫码并输入支付密码。事实上,被害人一旦输入支付密码就会被划走钱款,之后对方又会以订单异常、操作失误等理由,要求被害人配合按照步骤申请退款,再次出示二维码扫走被害人钱款。

此外,在“兼职刷单”诈骗案中,还有信用贷款分期购物型诈骗。如不法分子以刷单兼职并给予高额薪金为由诱惑被害人,称需要通过虚假交易帮助手机营业厅业务员增加业绩,无需被害人垫资,以行为人支付首付款并在订单完成后随即销单为由,欺骗被害人到手机店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手机。

“这些案例共同点是不法分子为了获取信任,通常会先给被害人一点‘甜头’,在第一单完成后正常给付酬金,让被害人以为轻轻松松有利可图,于是放下戒备进入对方圈套。”孙文说。另外,刷单诈骗类犯罪往往以公司名义实施,行为人有专门的套路和话术,对象大多针对在校大学生,主要利用这一群体兼职赚钱心理迫切、防范意识差的特点。而且,此类犯罪大多通过电信、网络实施,隐蔽性强,侦破难度较大。

目前,刷单类诈骗是各级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了解,近年来网络诈骗在诈骗案件中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中,有五分之一以上被判处5年以上刑期。

面对诈骗团伙五花八门、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法,法官提醒求职者,要抵制诱惑,不贪小利。遇到陌生二维码或不明网址、链接,绝不轻易打开,谨慎对待一切财产支付请求。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招聘方宣称的收入与劳动付出不对等时,必须保持警惕。入职或兼职都应当留意公司是否有相关资质,弄清所从事的工作内容,避免误入歧途。如遇购物诈骗圈套,应保留交易支付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把握黄金挽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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