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伟 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近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明确了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份(区域)作为全面深化试点地区,将在3年试点期限内全面探索8项试点任务。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大亮点就在于“创新”二字。按照《方案》要求,试点地区将在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开展全面探索,突破发展瓶颈,为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是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阶段,试点地区应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降低准入门槛,提升跨境服务贸易三种模式的开放度,努力成为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和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