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读懂我们的全面小康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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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8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治天下国泰民安
□ 李万祥

法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发展,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持久,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标配”。

全面小康首先是经济生活的小康,其目标就是惠及全民的公平正义,就是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在经济活动中,多劳多得反映了生产过程的公平正义;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这些有利于形成良好预期,坚定发展信心,保障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正义。

自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提出小康社会的战略构想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牵涉到方方面面,要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一系列切实举措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让承包地有了“身份证”,村民们吃下了“定心丸”;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产权积案,依法纠正冤错案件;检察机关持续推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实现“每信必回”;治理解决诸如证明“我是我”的“奇葩证明”等,让办事办证更加省心、暖心、舒心;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服务咨询,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等。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全面建成小康要实现的公平正义是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民生关切中守护公平正义,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实现普惠和兜底,保障基本生活。当前,我们既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跑好“最后一公里”,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随着我国各方面制度逐渐定型成熟,并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人民群众将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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