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有宅无人”与“有人无宅”现象并存,造成闲置浪费。实现地尽其用、人得其利、户有其宅,盘活农村现有宅基地资源是必然选择。鉴于当前宅基地对农民仍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应防止农民因盲目退出和交回宅基地可能引发新的问题。对退出和交回宅基地应规定一定条件,达不到条件的不允许退出和交回宅基地。
——张全林,河南省淮滨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