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3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停止实施消毒剂紧急上市措施。
文件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地应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消毒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及时调整应急防控期间紧急上市消毒剂的监管措施。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消毒产品的网上备案及信息公开工作。有继续生产销售已紧急上市消毒剂意愿的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要求,完成已紧急上市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并备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消毒产品责任单位未按照原有正常程序完成已紧急上市消毒剂的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