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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8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中润杭州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债权的处置公告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中润杭州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两户三笔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式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6月29日的债权金额,截至公告日已收回部分欠款,剩余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本合伙企业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6-21-63288366 电子邮件:lawyer@gi-tech.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366号 邮编:518001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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