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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修订基金管理人监管办法

本报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周琳报道:为增强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行业机构做优做强,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中国证监会日前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日前,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新规主要在准入门槛上提高了基金公司股东财务要求,在公司治理上要求将基金长期业绩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并适当放宽“一参一控”限制。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切实把好行业入口关,优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基金公司治理机制,突出强化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对公募持牌机构的业务监管,提高公募基金业务规范化程度;四是致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财富管理机构,支持优质公司集团化运营;五是明确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安排,构建进退有序的行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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