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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要跟进
何 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目标和时间等作出部署和安排。《意见》对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既契合小区改造实际,也抓住了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

事实上,老旧小区改造此前在不少城市已经组织实施。作为民生工程之一,也有普遍的民意基础,老旧小区改造已然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同于新建小区有专业的队伍实行专业的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后,除公共基础设施设备纳入管理外,还有诸多问题处于管理盲区或自主管理中。随着老旧小区全面改造的实施,缺少专业管理的问题将更加凸显。如果缺乏专业的管理维护,老旧小区改造后新增的设施设备在使用的安全性、耐用性和长期性等方面难免存在一些隐忧,也不利于改造后小区现代功能的稳定释放和长期运行。

如果老旧小区管理跟不上,造成管理空乏化,不仅有违惠及并改善民生的初衷,还可能因安全等方面问题削弱改造工作的成效。老旧小区改造和日常管理是一体两面,管理跟进方可事半功倍。因此,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科学施策,切实解决好重“改”轻管、重“建”轻管问题。确保小区改造到哪里,管理就跟进到哪里,让城镇老旧小区真正“旧区换新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单位:安徽省安庆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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