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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出租出借出售收款码银行卡或涉刑
本报记者 陈果静
警惕网络灰黑软件诈骗。 勾建山作(新华社发)

个人出租、出借或出售收款码、银行卡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从公安部和外汇局等机关公布的涉赌典型案例、人民银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例、协会举报调查案例中,梳理总结了金融领域典型涉赌案例的六大类型。一是个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被用于为赌博网站收款;二是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三是犯罪团伙向境外赌博网站转卖银行卡和账户;四是非法“四方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服务;五是银行和支付机构直接或间接为赌博网站提供支付服务;六是犯罪分子将POS机移到境外为赌场套现。

比如,近期河北保定顺平警方打掉了一个利用“跑分平台”犯罪的新型犯罪团伙,涉案资金达30亿元。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案例显示,今年3月份,李某看到“30元一天”的租借微信收款码信息,受网络兼职赚佣金的利益诱惑,按照要求在“跑分平台”上传了自己的收款码并缴纳保证金,之后“跑分平台”将小李的收款二维码提供给赌博网站使用。最终,该“跑分平台”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因属于诈骗罪共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所谓“跑分平台”,大多披着“网络兼职”外衣,利用普通账户将大额资金分散化,并分批分量地“搬运”,将跨境赌博等赌资、电信诈骗资金“洗白”。个人参与“跑分”项目,本质就是出租、出借账户,存在资金损失、个人信息泄露甚至涉嫌帮助犯罪等风险。

今年,央行召开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资金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力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金融监管工作、坚决斩断跨境赌博资金链,加大涉赌账户、涉赌资金活动惩处力度。央行提醒消费者注意一些非法网络平台诱导出租、出借个人收款码,变相为赌博等网络黑灰产提供收款服务的“跑分”陷阱。

不仅收款二维码,买卖个人银行卡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7月份,一男子在某中学门口求购银行卡,洪某向其出售银行卡7张,非法获利3500元。之后,该男子因将银行卡用于收取和转移赌资被追究刑事责任,洪某也因向犯罪分子出售银行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此外,个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到境外参赌,不仅会被罚款,还会被纳入征信系统,留下信用污点。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和《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银联安全专家提示,消费者应坚决抵制赌博、“跑分”等非法平台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自身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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