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陆敏从银保监会获悉: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做好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非现场监管应当重点关注融资担保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治理状况、内部控制状况、风险管理能力、担保业务情况、关联担保风险、资产质量状况、流动性指标和投资情况等。
《通知》提到,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要求报送数据信息、非数据信息、整改方案等文件和资料,监督管理部门和银保监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