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0日发布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39件,同比上升19.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2件,同比上升69.3%。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7822人、起诉19834人,同比分别下降41.5%、上升25.5%。第二季度批准逮捕3586人、起诉11606人,环比分别下降15.3%、上升41.1%;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准逮捕1066人、起诉5016人,同比分别下降74%、上升22.9%。
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方面,2020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528人,同比下降49%,起诉10532人,同比上升21.1%,第二季度逮捕1491人、起诉6570人,环比分别下降26.8%、上升65.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39件,同比上升19.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2件,同比上升69.3%,对民事审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6件,同比下降10.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2件,同比上升48.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4件(去年同期为1件),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去年同期为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0件,同比上升86%。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表示,今年上半年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与往年相比,检察业务数据的最大变化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据下降幅度较大,诉讼监督类办案数据下降幅度较小,或者持平上升。
数据显示,刑事检察办案数量随疫情形势变化明显,诉讼监督整体推进有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其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0333人,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1%;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52473人,占起诉数的7.8%,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370人;受理审查起诉899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5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