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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卫生健康委
未达要求托育机构不得复托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复托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托幼机构未达到《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各项要求的,不得复托。

通知要求安全有序推进托育机构恢复入托,具体包括: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评估中小学开学复课情况,参照幼儿园复园时间,确定托育机构复托时间。同时,认真组织检查评估托育机构复托前各项准备工作,未达到《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各项要求的,不得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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