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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 夏 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旅游、餐饮等传统服务性产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但也催生了新消费、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快速涌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海南亟需抓住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一重要历史发展机遇,适应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大趋势,以加快免税购物为重点,以大力度改革、全方位开放、制度集成创新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加快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推动高质量高标准发展。通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具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9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7.8%,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一大动力得到巩固。

当前,海南在国际旅游消费人数、国际化旅游消费服务、品牌集聚数量和消费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释放。

从国际经验来看,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高度依赖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现代服务业高度发达是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基本标志。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例如新加坡、伦敦、巴黎、纽约,服务业比重都达到80%以上,并以金融、保险、信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主。

“十四五”期间,海南要对标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以满足消费、创造需求、引领供给为导向,以服务业市场的高水平、全方位开放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供给创新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不断增加旅游消费对海南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把海南率先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满足全国人民对海南不断增长的服务性消费需求,由此推动海南自贸港加快形成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带动全方位大力度改革创新。海南要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不仅要实施好更加开放、吸引力强的免税购物政策,更重要的是要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通过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推动国内全面快速增长的“服务性消费”需求和国际化“消费性服务”供给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成熟的基本标志之一。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极简负面清单+准入后国民待遇”思路,研究制定服务贸易尤其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在现代服务业开放上进行高压力、高强度测试,为我国从制造业开放向服务业开放升级,特别是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升级提供先行先试探索。第一,海南须尽快制定和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第二,有序扩大商业存在方面的对外开放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给予境外服务提供商国民待遇。第三,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为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提供探索。

加快建立我国内地第一个“日用消费品免税区”。从中长期看,我国免税购物经济是有待开发的巨大“蓝海”,其市场体量达到万亿元级。当前,海南有条件借助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和自贸港财税、金融等开放政策,尽快在免税购物方面实施早期安排。这不仅能取得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早期收获,也为我国居民释放免税购物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境外购物消费回归找到一个出口。

一是尽快制定岛内居民免税购买消费品的进境商品正面清单,允许岛内居民购买进境奢侈品,提高本岛居民生活质量。二是加强离岛免税购物的制度集成创新,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实现免税商品与国际原产地在品牌、品种、价格上“三同步”,有效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三是争取中央支持,下放免税特许经营权,建立免税商品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商品允许海南省政府根据市场需求纳入免税品销售范围。四是放开免税经营市场,允许国内外有资质的进口商和销售商经营免税品业务,形成适度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消费品供给渠道和提升价格竞争力。五是“十四五”时期,全面实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在保证本岛居民自用和离岛游客购物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加快建立我国内地第一个“日用消费品免税区”。

(作者系海南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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