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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非法荐股花样多
本报记者 温济聪

“大V”配合“庄家”出货、以“投资者教育”为名招揽“学员”……近期,A股有所回暖,一些“免费荐股”电话、直播、股票微信群又开始活跃起来,各种骗人手段更是花样百出。对此,业内专家提醒投资者,非法荐股死灰复燃,存在投资风险,应加大力度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庄家”“大V”联合诱骗投资者为例。“庄家”联合所谓股市“大V”“股神”“投顾”们,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喜欢跟庄操作赚懒钱的心态,吸引投资者关注加好友,然后创建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分析大盘、点评个股。在博取投资者信任后,再以“内幕股将有大动作”“某某游资已到位”“万人联合建仓一起赚钱”等说辞诱骗投资者限时、现价、全仓跟随买入,实际是为庄家出货接盘。等到股价暴跌投资者醒悟时,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已被关闭清理,“庄家”“大V”们也早已不见踪影。

北京理工大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荐股收费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个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一方面,非法荐股最直接影响到的就是个人投资者,非法荐股机构或者个人会通过收取服务费、会员费等方式实施诈骗,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最直接的利益损失;另一方面,对资本市场来说,非法荐股扰乱了资本市场正常秩序,不利于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看来,非法荐股涉嫌带来三种风险和危害。第一,非法获取股民个人隐私信息;第二,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第三,存在老鼠仓行为,利用未公开的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那么,如何防范非法荐股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呢?

首先,应建立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监管合作机制。刘俊海认为,互联网上的各种社交群较多,监管部门要合力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效能。证券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跨市场、跨地域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快捷高效无缝衔接的监管合作机制,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其次,监管部门要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非法荐股的处罚力度。“对操纵市场、非法荐股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对构成行政违法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股民‘受害者’,依法保护股民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说。

同时,投资者应提高警惕,通过合法渠道参与股票投资买卖。广大投资者要擦亮双眼、仔细辨识,远离以“投资者教育”为名的非法荐股活动。如需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可选择持有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如受到非法荐股活动侵害,要向当地证监局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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