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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制度

隆云滔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随着经济步入复苏通道,平台经济催生的网络直播、网络带货、云客服等新消费领域招聘尤为火爆。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在线新经济异军突起,知识付费、在线教育、网红带货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成为当前就业增长的重要渠道,在承接传统行业劳动力分流的同时,还在为吸纳更多群体进入新就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进一步释放在线经济就业潜能、激发新经济就业空间,亟须完善与新就业形态相适应的制度规范体系,整合新就业形态管理和服务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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