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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惩高空抛物有现实必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短评】关于高空抛物入刑的呼声由来已久。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头顶安全”关涉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虽说每一次高空抛物行为不见得都发生伤害,但一发生就是致死致重伤的重大危害。与酒驾、醉驾不同,高空抛物行为比较隐蔽,且发生只在一瞬间。遏制这种行为,需要提高法治的震慑力。因此,推动高空抛物入刑,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有关方面还需完善细则与相关配套,对不同场合、不同高度、不同物体等具体情形作进一步区分细化,设置更加明确、可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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