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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
给直播电商立“规矩”
本报记者 柳 文
近日,由浙江义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合10余家驻地企业举行的广西三江县农特产品“千人网红直播带货”扶贫助农海选赛活动拉开帷幕。李金良摄(中经视觉)

最近,随着直播电商迅速发展,相关行业规范问题逐渐浮出水面。6月17日,浙江省网商协会发布《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或成为全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规范标准,对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由于缺少标准规范,很多电商平台不清楚如何做才合规。有了这个规范,可以让从业者清楚地了解哪些方面不能碰,哪些方面鼓励发展。”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麻策表示,各类平台应进一步细化直播带货业务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切实担负起审核义务,从供应链、流通链等全链条进一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

《规范》建议,直播平台应建立健全与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相匹配的资质规范、商品或者服务推广内容规范与审查监控,加强对入驻主播的身份审核,完善消费保障与规范等制度,加强推广内容生态治理;入驻平台商家应依法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主播应依法规范直播行为。

“直播带货的核心是良好的内容生态。”抖音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台已建立相关机制,将对创作者推荐的商品加以资质审核,重点关注产品质量问题、商品好评率等,进一步完善产品工具,让优质内容生产和直播变现之间形成正向循环。

阿里巴巴新零售法律研究与监管合规总监边宇阳认为,主播的影响力来源于带货和选品的能力。不同于广告代言人与商家在一定期限内的捆绑,主播应该是为消费者代言,只有满足消费者需求,通过提高选品及推荐能力,与消费者形成稳定信任关系,才能获得成功。

“对从业者来说,规范和标准既是一把高悬的‘利剑’,也是一张‘通行证’。”浙江省义乌市北下朱村的“95后”主播高云云说,在互联网时代,市场信息日益透明,主播信誉比黄金珍贵。她表示,将坚守诚信底线,童叟无欺,为广大消费者推荐信得过的产品。

直播电商离不开专业的MCN(多频道网络的产品形态)机构。《规范》建议,MCN机构应对签约主播的内容发布情况进行规范建设、内容审核以及违规行为处置。同时,行业各经营主体应加强协同协作,联合惩治严重违法违规商家和主播,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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