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
国资监管体制的完善,主要是优化监管模式与提升监管实效,其中之一就是要继续探索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减少对国有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既能做好国有资本监管,严防国有资本流失,又不影响或损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效率。以放活管好为导向,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一是授权范围的升级,即对新的“两类公司”试点单位,授予其董事会更多自主经营决策权;二是改革领域升级,即对新的“两类公司”试点单位,允许其在更多领域实施改革、深化改革,包括允许其自主确定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