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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免责机制”为“揭榜挂帅”护航
□ 殷建光

时隔9年再次重修,《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近日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票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开展自由探索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者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免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这句话释放出了鲜明信号,要千方百计把创新能力搞上去,就要引入竞争、放开手脚、树立新风。为了能让“揭榜挂帅”者放心大胆地拼搏创新,应该为其打造一套护航制度,河北对颠覆性技术创新建立免责机制,无疑是一个积极探索。

历来好事多磨,科研工作难免会遇到挫折或失败,为那些“揭榜挂帅”者减负,才可能使其放下包袱,开动脑筋,更快更好地走向科研创新的胜利彼岸。一方面,要慧眼识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搭建舞台让人才脱颖而出,让人才能够一心一意拼搏,全力以赴创新创造;另一方面,创新之路并不平坦,如果一遇到挫折或失败,就对其说三道四,甚至挥舞追责大棒,那只能把人才的雄心勃勃逼成灰心丧气。从这个意义上讲,相应免责机制无疑给人才吃了定心丸。

当然,“免责机制”不能成为懒惰的保护伞,故意错误的避风港。免责机制只适合颠覆性创新者,只适合真心真意全力以赴拼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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