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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筑牢返贫致贫风险“防火墙”
□ 张彦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必将是载入中国史册的一年。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前夕,尽管当前中国特色扶贫事业成效显著、进展顺利,但同样面临着重大困难、艰巨挑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难度依然较大,防止返贫致贫和持续脱贫攻坚尤为重要。要及时做好对因疫致贫返贫人口的帮扶工作,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情况。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致富,筑牢返贫致贫风险“防火墙”。

筑牢返贫致贫风险“防火墙”,思想上需高度重视。脱贫不返贫不致贫才是真脱贫。脱贫既要看数量,更要看质量。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脱贫人口返贫风险、脱贫边缘户再次致贫风险加大。加强防范返贫致贫风险,能够更好地避免“脱贫—返贫—再脱贫—再返贫”不良循环。当前,我国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时刻,须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思想认识到位、机制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把有效防止返贫致贫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建立防止返贫机制,切实做到“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

科学构建并完善返贫致贫监测网,对脱贫不稳定户、非建档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并将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监测对象纳入扶贫信息系统,分类界定,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并录入和标注相关信息。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具体要求,聚焦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等关键环节,全面监测脱贫户因学、因病、因残、因灾返贫致贫等非主观因素风险,及时汇总研判并与上年度家庭收入进行对比。特别要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判贫困户收入是否稳定等,积极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等医疗救助和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贫困户生活质量。在全国范围内开通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脱贫户“一键报贫”在线申报APP系统和扶贫脱贫服务热线,以此有效监测返贫致贫群众的基本情况。

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防范机制

应强化返贫致贫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因教育、疾病、灾害、疫情等因素产生的返贫致贫风险。第一,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须转变贫困家庭思维方式,继续做好各项教育扶贫工作,更好地利用教育扶贫政策,让贫困家庭孩子平等享有受教育机会,尽可能接受各类型教育。第二,在健康扶贫过程中,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构建“政府主导、卫计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第三,将发展特色产业作为防止返贫致贫的关键支撑,引导群众转变生产方式,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助力扶贫作用。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强防范因重大灾害所产生的易返贫致贫因素,确保已经脱贫的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入贫。

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机制

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堡垒工程”、坚持新思想引领,通过“党建+产业”帮扶实现由“输血”向“造血”转变。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全程跟踪帮扶,持续加强就业培训,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若发现困难群体出现新返贫或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落实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措施,结对帮扶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引导贫困人口通过辛勤劳动巩固脱贫成果,强化自立自强致富思想意识。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推动由解决收入贫困向巩固成果逐步致富转变。加强政策集成,推动由阶段性政策措施向建立和完善长效性制度转变。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兜底机制

一是扎牢特困兜底网,将需要重点帮扶的特困群体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落实特困人员生活、医疗等相关补贴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二是扎牢临时救助网,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和即时救助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因病、因灾、因意外返贫致贫家庭生活困难问题,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对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三是扎牢兜底保障网,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监测对象因户施策,优化帮扶方式,落实低保、五保、残疾人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低保边缘户救助力度,通过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就业帮扶、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困难救助、产业扶贫等,确保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

探索建立防止返贫致贫责任机制

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压实职能部门、驻村干部、党支部书记的直接责任。各地要全力确保各级干部保持奋发有为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夯实脱贫致富之本、奠定乡村振兴之基。按照分工安排,落细落实防止返贫致贫任务,深入指导推进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贫困户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弱有所保,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加强督查巡查力度,把防范贫困户返贫致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坚决杜绝政绩脱贫,对形式主义、虚报脱贫数据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系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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