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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推进传统村落保护
□ 胡建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将统一设置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识,实施挂牌保护。专家认为,赋予传统村落可辨识的“身份”,旨在以“金字招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保护传统村落既能留住乡愁记忆,也能促进文化传承及旅游业发展,不仅是保护好几处传统建筑、几口古井、几棵古树的问题,而是强调整体保护并延续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以及与村落相互依存的山、水、田、林等自然景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传统村落内的传统建筑。近年来,一些地方虽明确了对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传统村落内传统建筑等行为的惩罚措施,但往往缺乏威慑力,因而效果并不好。

保护并传承好传统村落这份文化遗产,每个人都责无旁贷。保护传统村落,靠公众关注、专家学者呼吁还不够,还应探索出台专门的制度法规。目前,我国一些地方虽然出台了不少地方性法规对传统村落加以保护,但规定相对分散、笼统。为此,国家应尽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机构、法律责任、实施年限等,加强对古村落的界定,制定保护细则,划定保护红线,确保传统村落保护有法可依。除对破坏传统村落行为予以重罚外,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责任人还应追究刑事及民事责任,增强威慑力。同时,立法应尽可能明确传统村落建筑的产权,以进一步明确责任。新村、古村统筹建设也应明确其不同功能,做好衔接,避免过度建设破坏古村落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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