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收购的北京山西大厦(以下简称:山西大厦)债权和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娄集团)债权进行处置,以下是债权处置情况:
债权一:北京山西大厦
截至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山西大厦在我公司债务总额合计21272.16万元,其中本金8000万元,利息13272.16万元(含孳息)(2020年4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人以其自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的房产及土地做为抵押,其中抵押房产面积总计17904.04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总计11725.73平方米,保证人为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现名: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二: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南娄集团在我公司债务总额合计106611.18万元,其中本金59847.52万元,利息46763.66万元(含孳息)(2020年4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以其采矿权抵押担保,南娄集团以其持有山西阳泉盂县金恒煤业有限公司43%的股权和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山西聚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宏盛能源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旭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进章、程福兴分别为南娄集团提供2亿、3亿、1亿、6亿、6亿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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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追偿、诉讼和解、债权转让、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9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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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聂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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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