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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5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一策多利

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以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等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短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在不少人印象里大多价格高昂。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曾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实行清理规范: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浙江的“高速救援免费”,不仅有国家层面等政策指引,也符合简政放权便民的大方向,开了一个规范高速清障救援的好头,可谓一策多利之举,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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