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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5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心理治疗将纳入医保支付

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共同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方案》要求各地以重症、危重症患者为重点康复人群,对不同病情、不同功能障碍的患者采取康复治疗措施,分级分类明确康复机构,开展对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尤其要注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康复能力。

《方案》明确,要将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心理治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步加强康复医疗行为监管。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导。对符合救助条件且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暂时覆盖不到的,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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