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江苏国创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并拟对该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本金利息债权合计抵(质)押物情况担保人江苏国创置业有限公司13,600.0010,535.9924,135.99抵押物为江苏国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象王城市花园”小区部分在建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其中住宅561套建筑面积为59875.72㎡;商业32套建筑面积2806.4㎡,地下车位765个建筑面积11852.53㎡。质押物为江苏国创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 抵押人:江苏省国创置业有限公司
质押人:肖利、周庆妍
保证人:象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葛明、周庆妍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的为截至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的债权本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买受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917号
邮编:130061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朱女士:0431-89291170
韩先生:0431-8929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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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