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可借助自媒体平台自由发声,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良莠不齐,由此可能造成对价值、财富问题判断迥异。根治恶意炒作,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要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和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舆情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红人、泛媒体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
最近,某“90后”女网民宣称自己在广州拥有400栋楼房、每栋楼月租金收入达50万元的消息,引发网友关注。除了短期内快速“吸粉”并跻身网红之外,这场貌似成功的营销炒作还收获了不小的流量和“打赏”。
这次炒作看似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很多人也没有关心事件真假,但其背后暴露出的三种心态值得关注。若财富来得真实,如此“炫富”心态可取吗?网民对财富“嫉妒恨”的心态是否正常?若财富来源不明或是造假,在骗得流量和粉丝后,是否仅仅一个“道歉”就能溜之大吉?这三种心态本质上是对社会财富的价值观判断问题,放在互联网平台上,又引申出网民对信息“优劣”的感知问题。
在新媒体环境下,低门槛的便利性、互联网的匿名性,公众可借助自媒体平台自由发声,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良莠不齐,造成对信息的“优劣”感知差异较大,由此可能造成对价值、财富问题判断迥异。有人甚至不再使用“炒作”这样的词来批评此类现象,还有人在理解“炒作”时多了几分营销学意义上的“成功之意”。这确实不是一个好现象,只会让这类追求热度的“秀场”继续泛滥,让网民对财富观的理解衍生出更多错觉。
根治这类恶意炒作,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必须首先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促使公众能够以更加科学理智、更具法律意识的方式发声。尤其是在网络“大V”、网红事件以及部分“舆论领袖”的非理性观点面前,要有独立事实判断,避免在事实缺位的虚假信息泛滥中,形成非理性偏颇激化观点及扭曲价值观的大面积传播。
其次,要积极引导舆情发挥监督作用,让“真理越辩越明”。从积极的一面看,网络舆论能促进信息予以公开透明地传达,使得一些骗术能在网络舆情的反复研判中现出原形,保证公众判断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舆论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律和制度之外的一种道德监督,对促进司法审判公开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等有一定积极意义。
再次,要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络红人、泛媒体公司的社会责任意识教育。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不是炫富、仇富、炒作“骗人”的混沌之地,更不是价值观扭曲的负能量聚集地。任何网络“意见领袖”或网红名人在享受到网络“滋养”和关注的同时,更有义务用事实说话,发布真实的信息以及理性、专业、权威的观点,引导公众舆论朝着积极正面的方向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