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与山东潮泰食品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东潮泰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山东潮泰食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潮泰食品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市支行
山东潮泰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公告资产清单
债务人借款合同号担保合同号担保人名称山东集盛双孢菇股份有限公司37010120170003439 37100220170053715、
37010120170003439-1、
37010120170003439-2
山东集盛双孢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集盛纸品有限公司、黄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