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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游乐设施系好“安全带”

□ 廖海金

近日,河南省孟州市一游乐场内充气游乐设施被大风吹翻。当地发布通报称,共造成6名儿童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近年来,各类游乐场所安全事故不时发生,说到底还是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些游乐设施往往存在无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欠缺,游乐设施硬件投入不足等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游乐场所对前来游玩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遗憾的是,有的经营者缺乏安全意识,或者心存侥幸。比如,一些游乐场所建立在庙会、乡镇、景区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有的经营者并未取得相应安装、维修、经营资质,游乐设施的安装和拆卸较为随意。由于游乐设施具备容易移动、随意搬迁等特点,常常存在经营者刻意逃避监管的现象。

游乐设施监管不可儿戏,应把防范工作做好,变事后追责为事前监管。为此,各地监管部门要“沉下去”,用严格监管系好游乐设施的“安全带”。一方面,尽快补足短板,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防范措施;另一方面,要强化准入管理,对没有营业执照的游乐设施经营者督促其办理经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的予以关停,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巡检、发动群众举报等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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