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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两年
本报记者 董碧娟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将于今年年底到期,该项政策是否延续备受多方关注。

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举是对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促进汽车消费举措的一项具体落实。

据了解,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今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此前介绍,为了促进汽车消费,今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今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与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两项优惠政策延长两年,主要是有以下考虑——

一是助力解决问题,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早,开局好,发展快,但当前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主要表现在新能源汽车制造成本还比较高,难以与传统燃油车竞争,需要继续给予支持,巩固和扩大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二是顺应发展趋势,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从国际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看,电动化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欧美等汽车产业发达国家都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在此情况下,有必要延续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政策支持,保持产业良好发展势头,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是对冲疫情的影响,促进汽车消费。新冠肺炎疫情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冲击比较大,前两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了63.8%和59.5%,延长优惠支持政策,有助于拉动汽车市场消费,对冲疫情影响。同时,也有利于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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