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聚焦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和化解当事人举证难,切实增强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法律裁判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在4月21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新举措。发布会围绕知识产权审判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严惩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等话题,传递我国全面加强司法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的强烈信号。
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成本
此次《意见》的出台,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重大举措。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升级。
聚焦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最高法着力降低权利人诉讼维权成本、缩短诉讼周期、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和化解当事人举证难,切实增强司法保护的实际效果。比如,《意见》中提出完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宽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途径,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充分运用第三方数据,依法确定侵权获利情况;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这些具体举措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的法律裁判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既要以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导向,以有利于激励创新为出发点,严格执行法律,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与有效性,也要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与不同国别当事人之间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当事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享有平等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
为创新企业提供法律规则指引
据介绍,全国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涉新技术涉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适用规则,为互联网企业开发新技术、拓展新业务提供了法律规则上的指引。同时,法院通过制裁恶意诉讼,规范知识产权诉讼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统一裁判标准是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重中之重的职责。作为全国法院内最为“高精尖”的部门,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成立以来备受关注。成立一年多来,该法庭统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审理了一批对有关行业有影响的重要案件。
“这一年来共受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1945件,审结1433件,其中二审案件1174件。二审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73天,比过去大大缩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介绍,其中涉外案件占了相当比例,案件当事人涉及不少国内外知名企业。法庭依法支持权利人诉请的案件占比61.2%。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实施了“统一裁判标准系统工程”,通过法官会议、类案强制检索、裁判规则库等工作机制来促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一批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价值的标杆案例在相关行业领域影响深远。
以市场保护服务促创新驱动
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擎,发挥着重要作用。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可以说是创新的“晴雨表”,更加注重加强市场保护,实现市场价值。
“去年我们法庭的很多案件特别是专利授权确权案件,覆盖了医药、生物科技、网络电缆、大型机械、智能输入法等领域,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很好地激励了科技创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说,法庭特别坚持市场原则,合理科学确定损害赔偿价值,去年审理的一些案件很多赔偿额在百万元以上,有的在500万元以上。
通过市场价值的判断来确定赔偿数额,就是要让侵权者得不偿失,让权利人理直气壮,让创新者心无旁骛。
王闯指出,不同知识产权涉及的技术领域不一样,有着不同的创新规律,所以针对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司法政策和裁判标准,能够使司法保护力度和创新高度很好地契合。
目前,我国已形成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法庭、32家高院、3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以及部分中、基层法院组成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随着司法保护体制进一步健全,各项举措进一步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有力保障健康中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