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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除了罚款,保护古树还有很多事可做
□ 玫昆仑

据报道,《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结束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处罚标准。其中规定,造成古树名木损害的,处以每株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损害古树名木最高可罚3万元,不仅有利于依法打击损害古树名木的不法行为,为保护古树名木撑起一把政策“保护伞”,还有利于强化执行力和落实从严监管措施,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

古树是珍贵的“活文物”,不仅记录着一个地方或城市的生态变迁,保存着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而且见证了地方的沧海桑田和历史变迁,承载着地方的浓厚乡愁。可以说,古树名木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和亲情记忆的重要标志。对古树名木实行有效保护,既是提高地方文化品位的重要途径,也是对市民文明素质的一次检验。

除了提高处罚标准外,还应压实保护责任。一方面,应及时摸底调查古树名木资源,组织专班专人对本地的古树名木资源进行拉网式调查,摸清古树名木的地点、数目、生存状况等,予以建档管理。另一方面,对所有建档的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落实“身份证管理”,责任到人,并对古树定期体检,及时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救治方案。另外,还可适当加大开发力度,以适当的保护性商业开发,提升古树的社会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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