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4月21日电 记者马玉宏、通讯员陈晨报道:21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公告,经专项评估检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等17个贫困县(区)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至此,青海全省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
青海贫困人口点多面广、贫困程度深,共有贫困县(市、区、行委)42个,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5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青海省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以青海省“1+8+10”政策体系为牵引,有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减贫成效逐年显现。
经过集中攻坚,履行退出程序,今年17个贫困县(区)顺利退出,意味着青海省全部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个贫困村、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实现了绝对贫困全面“清零”目标。今后,青海还将坚决落实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的重大要求,继续加大特色产业扶持力度,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深入推动消费扶贫,持续凝聚攻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