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堪培拉电 记者李学华报道:澳大利亚政府日前宣布,临时修改对外国投资审查框架,以应对由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带来的经济影响,保护澳大利亚国家利益。
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弗莱登伯格表示,自公告宣布起,根据《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案》管理的所有外国投资申请,无论其投资大小和投资性质,均须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准。
本次临时修改将该法案规定的外国投资审批门槛降低至零澳元,从而确保澳大利亚政府可以监督所有拟议中的外国投资。为了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审批,FIRB将与现有及新的申请人共同协作,将审查时间由30天延长至最多6个月。在此过程中,政府将优先考虑保护和支持澳大利亚商业及就业投资申请。
弗莱登伯格表示,在疫情期间实施的这些临时措施,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是必要的,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给澳大利亚经济和商业带来了巨大压力。FIRB将继续遵从国家利益,对外国投资申请实行逐案评估。但这并非意味着冻结海外投资,澳大利亚仍继续欢迎外国投资,这对澳大利亚的长期经济成功和稳定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