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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部门印发《方案》要求
不得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

本报北京4月16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明确建立过度防控行为警示通报机制,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

《方案》强调,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要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方案》分别从社区防控、社区服务、群众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4方面提出了具体防控策略。其中,中风险地区和出现病例社区应聚焦疫情防控和恢复秩序提供服务,完善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在对相关场所和人员采取防控措施的同时,完善社区人员和车辆分类机制,确保复工复产人员和车辆正常出入。高风险地区和传播疫情社区应聚焦为疫情防控提供服务,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依法限制或禁止社区人员和车辆出入。

《方案》要求,推进社区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进行,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侵害群众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对于从高风险地区、疫情严重国家返回的人员,及时做好对接工作,帮助其在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回归社区,并做好其共同生活的单元住户和社区居民思想工作;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给予关心慰藉,帮助其在治愈出院或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融入社区。要扩大社区防控工作群众参与,推动社区防控、社区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各项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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