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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完善应急物流法律标准体系
李泯泯

赛迪智库安全产业研究所研究员

我国各类应急物资采购、储存、调配、运输、回收等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由于应急物流协调组织大多是在灾害发生时临时抽调组成临时机构,不利于有效协调、沟通和整合。为此,应在国家公共危机控制指挥系统中常设应急物流调度部门,统筹负责全国应急物资储存和运输,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同时,完善应急物流法律标准体系,以现有法律和规范为基础,明确各参与主体权责、主要物资存储及配送标准、基础设施使用标准、救援人员执行工作标准等,以法律的约束性和强制性确保应急物流体系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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