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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严打恶意“逃废债”行为

何 平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疫情期间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本意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降低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不少行业机构也纷纷积极响应新政,为用户提供延期还款服务。但是,这些善意之举在帮助受疫情影响用户共渡难关的同时,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当作恶意“逃废债”的“挡箭牌”,形成不良风气。应加强对个人与企业的审查验证,有效核实其受疫情影响程度,适当调整帮扶细则,严格剔除“老赖”“反催收”群体。对于信用风险较大的“老赖”以及在疫情暴发前就存在长期违约行为的个人和企业,应排除在优惠政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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