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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医保局:
新冠肺炎治疗费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本报北京4月1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近日表示,截至4月6日,新冠肺炎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达2.15万元。目前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15万元,少数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达到几十万元,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熊先军说,截至4月6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医保结算,涉及总费用约14.86亿元,医保支付9.9亿元,总体支付比例为66.6%。其中确诊住院患者结算51983人,涉及总费用11.18亿元,医保支付7.46亿元,支付比例66.7%;疑似患者结算涉及总费用3.68亿元,医保支付2.45亿元,支付比例66.6%。

据介绍,由于已治愈但尚未结算的患者,以及目前还在治疗的患者这两部分人中重症比例偏高,花费也比较大,所以最终的确诊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还会增加。

熊先军表示,全国4万多名外地医务人员带着设备器材驰援湖北,为患者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这些成本很难充分体现在上述费用中。如果考虑这些,费用水平将会更高,这恰好体现了国家举国一心、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体制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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