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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遏制耕地撂荒需关注产业效益
□ 乔金亮

近年来,一些地方耕地撂荒确实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既与田块本身种植耕作条件差有关,也与经营主体自身的具体情况有关。尽管撂荒所占比例很小且多是季节性,但仍要高度重视撂荒背后的原因。粮食生产并非高枕无忧,要时刻绷紧耕地保护利用这根弦,从产业效益角度寻求解决之道

4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要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眼下,正是春耕生产的关键时节。此前,因为种粮效益低,有的地方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笔者认为,尽管撂荒所占比例很小且多是季节性,但仍要高度重视撂荒背后的原因。粮食生产并非高枕无忧,要时刻绷紧耕地保护利用这根弦,从产业效益角度寻求解决之道。

我国幅员辽阔,耕地资源禀赋差异大。总体看,耕地撂荒现象在东北西北一季作物区很少出现,主要在南方一年两熟作物区,大多数是季节性撂荒,不是全年撂荒。撂荒的田块大多是低产田块,分布零散或是低洼易涝,这些田块水利设施差,没有机耕道,机械无法作业,大户不愿流转,小户种植积极性也不高。

究其原因,既与田块本身种植耕作条件差有关,也与经营主体自身的具体情况有关。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种粮效益低、生产成本高、自然风险大等问题逐渐浮现。部分工商资本下乡种田,重短期利益,轻长期经营,容易出现经营不善,难免中途弃耕。个别种粮大户片面追求土地规模,贪大求快,导致资金紧张,也可能退租或缩小规模。

稳粮食首先是稳面积。从法律法规角度看,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从产业经济角度看,这些撂荒的农田虽然比例不大,但今后开发利用的潜力还很大。要遏制弃耕抛荒现象,需将难耕的撂荒田变为致富的金土地,让农民和各类主体从中获得收益,这样才能调动其种粮积极性。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针对疫情带来的农资到村、农民下田等问题,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指导各地不误农时春耕备耕;经国务院同意,有关部门将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层层压实稳面积责任;原计划中的休耕减少实施,轮作尽量种植粮食,粮改饲面积暂不扩大,这些都是多年少有的举措。

近期,全球粮食市场受到疫情冲击,粮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新近发生的多国囤粮、限制出口现象,用事实证明了我国立足国内粮食安全战略的正确性,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粮食安全“警示课”。这启示我们既要稳定当下的种粮面积,也要做好长远的“藏粮于地”,可以从三方面做文章。

一是强基础。要加强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通过平整土地、配套沟渠、修建机耕道路,把低产田变成高产田,使这些撂荒田变成农民愿意种、大户愿意租的常用田。同时,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障种粮基本收益,让农民种粮不吃亏,让产粮大县有动力。

二是降成本。撂荒田块之所以撂荒,一大原因是种植成本高,尤其是对租地经营户来说不划算。农业规模经营绝不仅只是集中土地,单一要素规模的大小并不能决定效益的高低。因此,要探索农业经营新模式,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面向小农户开展代种代收、联耕联种、生产托管等服务,以服务规模化补充土地的规模化,不流转土地,从而降低成本。

三是靠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种粮收益差距拉大。一些主体效益不好,原因在于其“原字号”“初字号”的大路货居多,缺少产业化经营,处在价值链低端。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面向市场需求,引导其调整种植结构,调优品种结构,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优先发展强筋弱筋小麦、优质稻、高蛋白大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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