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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促进“直播经济”良性发展
□ 江德斌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主播夸大和虚假宣传、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售卖等两大问题反馈较多,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

直播购物是时下新风口。在疫情期间,直播电商受益于“宅家经济”,又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在疫情压力下,不少传统行业开始尝试线上转型,一些企业借助直播平台销售推广产品,不仅大大降低了因疫情造成的损失,甚至找到了新的增长机会。可以预见,未来直播购物将覆盖更多领域,成为主流销售模式之一。不过,直播购物行业兴起时间尚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价高质次等消费纠纷频频曝光,亦成为制约直播购物发展的短板。

显然,要想促进“直播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切实加强监管力度。一方面,监管等部门应未雨绸缪,依照电商法、消法等法律法规,对直播购物采取严格管理,加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消费维权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着手制定更完善的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直播购物平台和商家,同时建立交易溯源体系,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应厘清平台、商家、主播的权责关系,强化直播购物从业者的职业规范及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评选优质从业者,构建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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