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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职人员更要严守防控要求
□ 刘 亮

最近各地连续发生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案例,比如甘肃临夏5名公职人员私自接回境外回国人员,湖北、安徽等地出现官员聚众饮酒、酒驾肇事,河南南阳两乡镇违规收取隔离保护金,等等。这些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当前,我国本轮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但境外输入性病例明显增多,疫情反弹压力依然存在,公职人员的不当行为无异于带头“砸锅”,必须多加提醒教育,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全国疫情形势向好态势巩固拓展,这是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全国人民付出艰苦努力的结果,是无数企业停工停产承受巨大损失的结果。为了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各地各部门来不及缓一口气,就又投入到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中,检查检疫、分流运送、隔离收治,环环相扣不能出半点差池。各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要“点对点”“门对门”运送工人,招商引资、办事手续、工作会议要“屏对屏”进行,一着不慎就可能前功尽弃。身为公职人员,不是与大家同频共振再接再厉,而是置身其外恣意任性,这是何等的自私和颟顸?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负面影响,自己能承担得起吗?

疫情防控工作有法可依,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有相关规定,各地也都有临时的防控办法。哪些行为涉嫌违法、哪些权利应受保护、哪些义务必须履行,公职人员应当比普通民众更明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性质更为恶劣,疫情防控期间不是没有受到处分责罚的先例。

疫情防控既是对我国治理体系的一次大考,也是对我国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阅,公职人员是当仁不让的主要考核对象。每位公职人员都要更加严格自律,更加严格遵守防控政策规定要求,在大考中取得一份好成绩,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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