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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评审批执法将实行正面清单制度
本报记者 曹红艳

疫情之下,企业开始陆续复工复产。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为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将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中,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以便利项目开工建设;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两个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至今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主要是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此外,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受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企业,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曹立平表示,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适应防疫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企业受到一定影响,有的出现一些实际困难。执法正面清单就是向社会发出明确的信号,希望企业能认真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将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

近年来,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简单粗放的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生态环境部一直在探索和支持相关地方推行分类监管。曹立平认为,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制定和实施正面清单,就是分类监管的积极探索。

环保执法的改变会不会导致监管变“松”?“正面清单明确提出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比如,春节以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着重加强热点网格和自动监控技术的应用,生态环境部一共下发了1200多份电子督办单,要求地方加强监管并依法查处。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曹立平说。

据介绍,环保执法将进一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高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精准度。此外,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依法执法力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通过加大依法执法的力度,切实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市场公平和市场秩序。

曹立平强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将进一步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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