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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普及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讲堂”开讲了
本报记者 曾金华

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第一课正式开讲。课程以视频形式在税务总局官网推出,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戴诗友介绍了支持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总体情况。

戴诗友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4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第一批政策重点聚焦疫情防控,目的是直接支持一线防控工作;第二批政策重点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目的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其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政策重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目的是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助其渡过难关;第四批政策重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目的是降低疫情对外贸外资的负面影响。

从作用和功能看,已推出的税费优惠政策可分为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4个方面。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分别是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防疫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分别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等免征增值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分别是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捐赠物资免征增值税等税费;境外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分别是困难行业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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