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关会及时将《健康申明卡》收集的关键信息通报给地方卫健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联防联控,便于及时准确做好后续追踪。“填报《健康申明卡》不能漏项、缺项,一定要如实申报,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将会依据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入境旅客隐瞒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及地址、旅行史、接触史、症状及用药史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史等内容,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猛一听感觉非常苛刻,其实不然。因为这种隐瞒往往比病毒更可怕。
从联防联控角度来说,隐瞒比病毒更可怕。科学防治能将病毒拒之门外,却防不住“隐瞒”行为。新冠病毒虽然能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但实践证明,只要实施严密的防控措施,彻底切断传播途径、控制好传染源,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完全能将病毒拒之门外,避免对人们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然而,一旦有人隐瞒实情,恐怕再先进的科技或设备都很难实施准确预测,更无法做到100%的精准防控。这样不仅会给防控工作增加难度,因一个人的任性行为让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联防联控工作前功尽弃,还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甚至造成社会恐慌。
截至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确诊患者治愈出院,已是不争的事实。从临床治疗来看,抑制、杀死新冠肺炎病毒虽然暂时还没有特效药物,但治愈率已非常高。此时,隐瞒病情、个人行踪特别是故意隐瞒,这种思想上的“病毒”比新冠病毒要可怕得多。对此,法律法规已经明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实施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了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最近,极少数人因隐瞒真实病情、个人行踪等被拘留或者被判刑也不乏其例。在这种情况下,依然隐瞒病情或者个人行踪等,无异于挑战法律、亵渎良知,最终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各级管理部门来说,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用好科技手段,加强部门协同,预防和杜绝谎报、漏报和瞒报等行为发生。